唐山打人案保护伞、属地公安原局长马爱军获刑12年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广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22 18:08

摘要: 唐山打人案保护伞、属地公安原局长马爱军获刑12年。

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在2023年工作回顾中提到,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责任编辑:高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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