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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