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03-01 16:43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3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责任编辑:张千禧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中办印发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

全国政协会议议程来了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