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霓虹闪烁处,往往窥见城市治理真章。
近日,北方一市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种底色,引发广泛争议。尽管城管部门称此举是“城市规划要求”,但据商户反映,城管部门仅通过口头通知要求更换颜色,未提供书面文件或法律依据,且更换费用需商户自行承担。
无正式文件,仅口头通知;无法律依据,现行法规无禁用条款;无补偿机制,商户需自担成本。一刀切的“三无”禁令,充分暴露出行政决策的随意性,与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规则背道而驰。
城市规划的“拍脑袋”决策屡屡引发争议,此事并非第一起:有的地方要求商户统一安装黑底白字招牌,被网友称为“丧葬一条街”;有的地方耗资千万建公园,使用不到5个月就被拆。类似事件暴露出部分领导干部的治理思维仍停留在“简单粗暴”阶段,无视具体实际、脱离群众的“拍脑袋”决策,往往沦为闭门造车、劳民伤财的产物。
打破“拍脑袋”决策怪圈,不能止于个案纠偏,更需系统性修正治理逻辑。甘肃兰州将门头牌匾视为“城市文化载体”,以激励手段引导商户参与,通过评选活动推动门头牌匾管理转型。杭州“西湖换柳”事件中,市民对移栽柳树的质疑促使政府召开民意恳谈会,最终恢复柳树并建立“一树一档案”制度,将公众参与嵌入治理程序。此类吸收群众意见,以长效评估机制遏制短视政绩观的方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参考。反观前述事件,决策过程缺乏商户听证、行业协会参与等必要环节,最终导致政策与民意严重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