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李先生通过北京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签订了一份名为“某长寿保险产品计划”的合同,当天就缴纳了第一期保费200万元。等其静下心来翻看这份厚厚的保险合同时,却发现里面写着,1000万元本金要等到李先生年满105周岁才能支取,五年后只能每年领取少量红利。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将该北京某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综合全案证据,密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行为构成欺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判决保险公司退还李先生2000010元保险费。
四年间四次合作,皆为“到期可取、随用随取”的短期理财险,业务员不可能不清楚李先生核心需求。为何刻意隐瞒“105岁支取本金”这一核心条款?是笃定对方不会细阅合同,还是利用熟人信任?要知道,个别业务员的违规逐利行为,会污染行业风气,透支整个保险行业公信力。
200万元大额保单签订,本应有严格审核流程。业务员未如实告知核心条款,保险公司为何未能察觉?是审核流于形式,只看保费到账、不问销售过程,还是内部管理松散,对业务员违规行为视而不见?
而“105岁才能支取本金”这一条款,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从现实角度而言,当前人均寿命远未达到105岁,该条款本质上是否等同于“本金终身无法支取”?保险公司设置如此极端的支取条件,是否变相锁定投保人资金?在设计该条款时,是否考虑过合理性与适配性?如此“霸王”的条款,为何能通过合规审核、面向市场销售?
现实生活中,理财型保险“话术误导”屡禁不止,监管部门更要反思,对销售流程、保单设计的审核是否到位?对业务员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否足以形成震慑?
此次判决,彰显了积极导向,既给被误导的消费者吃下“定心丸”,明确隐瞒核心条款即构成欺诈,告知公众撤销权除斥期间的维权价值;也给行业敲响警钟,倒逼保险公司合规经营。
纠纷虽已落幕,警示仍需长存。胜诉只是开始,唯有彻底厘清背后的多重疑点、堵住漏洞,才能让保险合同回归透明本义,让信任不再被辜负,也让行业重拾公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