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未获批准,拒绝上班是否构成违纪

来源:劳动午报 作者:赵新政 发布时间:2020-09-15 15:32

摘要: 林海歌则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7600元。9月8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林海歌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员工因病请假,单位不仅会批准休假,还会给予其相应的医疗期进行治疗。可是,林海歌(化名)以自己患有抑郁症向公司请假时却未获批准。对此,公司的解释是:为林海歌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没有相应的资质,疾病诊断书也未记载病人需要休息的时间。


林海歌认为,公司这样做是故意刁难他。于是,他就停止正常工作找管理人员讲理。此后,又找公司董事长谈话。双方谈不拢,他就连续3天堵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甚至趴在董事长办公桌上睡觉。即使警察出面调解,也未能平息这场争议。


事后,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林海歌的劳动关系。林海歌则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7600元。9月8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林海歌的诉讼请求。


林海歌今年50岁。2017年5月4日,他应聘进入一家机械制造公司担任维修电工。当天,双方签订了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接下来,公司还对林海歌进行了规章制度的培训及考核。


“我之所以对公司不准休假的决定有意见,是因为老板等人明知我受了伤,在工伤刚刚痊愈的情况下就阻止我休息。这样做太不近情理了!”林海歌说,他是在2018年3月28日在工作中受伤的,同年6月21日被认定为工伤,12月17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经向他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295元。


“自从受工伤后,我经常头疼。”林海歌说,去年3月18日,他回老家办事,因头疼难忍就到离家不远的乡镇卫生院就诊。当天,医院出具疾病诊断书,载明其患有抑郁症,落款处加盖了某县精神病医院门诊部专用章。


返回公司后,林海歌持卫生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休息。可是,车间主管、业务经理等均不批准。2019年3月25日,他再次找车间主管请假,仍未获得批准。无奈,他自行停止上班并层层往上找人说理,想把事情彻底弄清楚,但一连三天未能如愿。


2019年3月28日,公司向林海歌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长期工作不认真、工作时间内多次擅离岗位、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次警告后不予改正,并以极其恶劣的方式干扰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给公司带来恶劣影响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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