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前副总常程跳槽,被裁决赔偿联想500多万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0-10-22 11:44

摘要: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年12月31日,联想前副总裁、中国区手机业务负责人常程宣布因家庭原因离职。然而仅仅2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团,任职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彼时,联想集团表示,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


2020年9月17日,联想集团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一事,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由于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的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确系常程本人签字。联想称,对最后判决结果充满乐观,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评判。


2020年9月21日,联想集团对“前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再次做出回应。联想称,自2017年限制性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常程离职前24个月内,联想共计向常程支付了竞业限制的股权对价500余万元。常程离职后,联想亦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联想表示,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还股权激励金额,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020年10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了有关联想集团与前员工常程的劳动仲裁结果。其裁决结果如下:


1、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252821.09元;


3、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72955.85元(税前);


4、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常程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裁决书依法未生效。所以目前小米集团暂将常程列入高管团队名单,也不能说是故意侵权。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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