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问:我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新入职了一家企业。一个月前,用工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了每月的收入和具体岗位内容,劳务派遣公司事后得知,用工单位每月给我开的工资高于他们之间的约定,所以打算向我收取介绍费,我不同意,不知道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显然,劳务派遣公司的这一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公司不同于具有营利性质的职业中介机构,因此,他们因为你的劳动报酬高于事先的约定而收取介绍费的行为涉嫌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反映情况,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