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丨平安银行全员降薪?多员工反映绩效奖金不同程度“打折”

声音丨平安银行全员降薪?多员工反映绩效奖金不同程度“打折”

来源:劳动观察

2024-05-17 16:57

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新闻回顾


近日,据相关报道,有多名平安银行员工表示,其本人及所在部门当月绩效奖金出现不同程度“打折”,且波及范围甚广。有员工透露,人力资源部对本次绩效打折的解释口径不一,但整体看波及全员,核心原因是公司一季度业绩不佳致整体的奖金包缩水。有员工转述人力资源部的口径称,本次打折没有统一降薪方案,主要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考核的结果来发放。


从该行员工处获悉的一份“规则”显示,除考核前10%绩效不打折之外,其余按不同梯次有不同程度打折,幅度从九折到零发放不等。有员工称,部分业务部门如信用卡、汽车金融等甚至全员打六折起。记者注意到,平安银行此前公布的一季报显示,营收同比下降14%,盈利同比增长2.3%,净息差同比下降62个基点。


■网友声音


此事被曝光后,一度冲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有“知情网友”表示,严格意义上来说打折的并不是绩效奖金,而是入职前和HR谈好的“年包”(总薪酬包)。“平安谈薪是按年包来谈的,只是公司把谈好的年包拆成了70%的固定工资+30%的目标奖金(公司给起的名字),所以降的不是奖金,是原本入职时谈好的薪资。”


还有网友直言,不论是降薪还是绩效奖金调整,企业都应该提前通知员工,必要时进行协商。“这都不提前通知的,大家都是薪资到账了才知道。”


还有网友发出感叹,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受伤的都是行业基层打工人”。如果员工有怨言或者存在反抗的动作,企业很有可能拿年终评级来控制和“压榨”。


■专家观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有律师指出,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是指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因主观恶意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者减少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如果双方是对劳动报酬的组成内容、性质,或者计算方法的理解不同,导致劳动者以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不属于用人单位主观过错的情形。


绩效奖金属于浮动工资薪酬的一部分,具体到不同的案件中,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有悖诚信、恶意降低劳动者薪资的情形,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大部分企业认为绩效奖金属企业经营自主权,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就奖金发放进行劳动合同约定或未有制度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绩效奖金的发放与否以及发放标准。


因此,有专家建议,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明确绩效奖金的考核制度,并履行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保留劳动者已知该制度内容的签字确认文件,合法规范用工,避免劳动争议。


整理朱兰英摄影展翔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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