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企业不提续签或终止,职工该怎么办?

劳权信箱丨企业不提续签或终止,职工该怎么办?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2024-09-06 14:18

看上去,如此处境让职工陷入不尴不尬状态,实则职工只要按照正确的做法操作,就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同志:


您好。我现在有一件十万火急的事需要咨询,请你们越快回答越好。


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企业与我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转眼间,这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但企业既不说终止也不提续签,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我呢,内心十分纠结,既想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又怕遭到企业的拒绝;同时,又担心这样不明不白地干着,说不定哪天企业就把我辞退了。请你们给予我指导。


小乔


小乔:


您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企业既不终止也不续签,看上去,如此处境让职工陷入不尴不尬状态,实则职工只要按照正确的做法操作,就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还是到期之后,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续签或明确表示终止,劳动者可以继续上班、正常出勤,这一阶段,只要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可视为双方默认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上一天班,企业就要结算一天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后,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没有就续签的问题与你交流谈话,那么,劳动者就继续维持原状,而这一时期,劳动者每做一个月,就可以多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最长可达11个月。当然,这个权益只有一年时效,需要劳动者及时维权。


劳动合同到期一年后仍未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很难有其他选择。


正常情况下,除非用人单位忘记了,一般用人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签或终止,这会带来三种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求降低劳动者原来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赵竺安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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