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个醒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给你提个醒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佶 2025-03-17 13:48

可自3月1日起,通过线上“随申办”渠道或者线下到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小涂是本市的一位自由撰稿人,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参加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一个月前,小涂发现自己怀孕了。这几天,小涂关注到一则消息,称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将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近期,本市发布了不少完善生育支持的政策。市医保局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的《关于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是本市一项重要的举措,笔者借本文来谈谈这个政策的相关情况。


一、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是国家及本市的政策导向。


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二条要求,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


2024年12月,本市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一条要求,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作用,落实相关待遇保障。落实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当月,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凝聚各方资源力量,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可以看出,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是国家及本市的政策导向。《关于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是相关政策体系“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通知》对于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纳入本市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做出了以下几项规定: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其中1%视为生育保险缴费。这也就意味着,本次纳保不会增加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三是相关领取前提在《通知》中规定,即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者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最后是明确了《通知》执行的期限,即自2025年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本市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此外,在该《通知》的相关政策问答中,进一步明确:2025年1月1日(含)后生育或者流产,且生育或者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3月1日起,通过线上“随申办”渠道或者线下到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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