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之窗丨网络招聘平台需履行招聘信息审核责任

劳动监察之窗丨网络招聘平台需履行招聘信息审核责任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赫英明 2025-07-28 13:4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黄浦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科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某知名网络招聘平台存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招聘广告的情况。劳动者称自己在某知名网络招聘平台上浏览到某保险公司“管理岗位,晋升空间大,缴纳五险一金”的招聘信息,但实际面试后发现岗位性质、待遇均与广告不符,既非管理岗位也未缴纳五险一金。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招聘平台所属公司开展调查。


经查,该招聘信息由某猎头公司发布,招聘平台以“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为由未履行审核义务。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平台对企业资质、岗位信息的审核存在疏漏,导致虚假信息发布。执法人员告知招聘平台所属公司,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对于招聘信息的内容及真实性具有审核和监管义务,应当及时对劳动者所反映的不实招聘信息作出处理。同时,责令平台所属公司立即下线不实招聘信息,要求其完善审核流程,对企业资质、岗位信息进行全面复核。随后,该公司与劳动者取得联系并核实了相关信息,及时将不实招聘信息进行下线处理,避免了更多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综合点评】


网络招聘平台作为招聘信息集纳者,本应搭建起打破信息不对称、促进就业机会流通的桥梁,然而部分平台为扩大信息源增加收益,审核流于形式,对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责任履行不到位。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也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案中,网络招聘平台以“无法核实”为由放任虚假信息传播,本质上是对审核义务的懈怠。平台的服务条款及服务流程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应具有合理性,不能因“扩大信息源”“增加收益”而降低审核标准,更不得放任虚假信息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与招聘平台需共同承担用工市场的合规责任,平台应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对企业资质、岗位信息进行实质把关,及时下线不实内容并做好风险警示,以维护招聘市场的诚信秩序。


文/赫英明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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