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薪吸引,入职传媒公司,不久后就遭遇欠薪,金额达十余万元。经仲裁委调解后,公司仍未如期支付。员工维权途中还发现,公司“老板”另有其人?欠薪未解决,竟看到“老板”又以另一家公司名义继续招聘?近期,本报接到了这家公司员工的投诉。
读者自述
多人被欠薪数额达10余万元
“感觉你不太胜任这个岗位,明天交接一下工作吧。”钱燕回忆,7月初的一天接到公司通知,“等于被公司劝退,我也同意了。”今年5月26日,她入职上海联胜赢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胜赢”),任网络咨询岗,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仅仅工作一个多月,她就因“无法挖掘粉丝后台私信的热点内容”被认定为无法胜任工作。
钱燕告诉记者,这家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引流业务,负责人曾告诉她们主要与上海某渠道医疗美容医院合作。公司在面试时承诺的薪酬颇具吸引力,比同行业水平略高。“老板是一个叫任志勇的人。”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曾经的同事王洁琼的认同。王洁琼7月入职,8月因察觉公司“不太对劲”主动提出离职,她向记者确认,日常工作任务都由任志勇派发。
钱燕透露,她在7月初就发现,公司开始显现不稳定迹象,“连工资都不给我们发了。”并且,这份工作并未为她缴社保,“公司说三个月后缴社保,可一个多月就把我劝退了。”王洁琼则表示:“连合同都没签,干了快一个月,到现在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提离职当天,王洁琼要求结清工资,但任志勇表示要等到15日发放。钱燕于6月15日拿到5月份的工资,但是从7月开始,工资就一直没发。她还向记者透露,此前工资是任志勇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发放,未通过银行卡账户打卡。“被欠薪的员工大概有十来个,总共是十几万元吧。”她们说。
员工发现“老板”与公司法定代表非同一人
目前,钱燕和王洁琼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过程中,她们发现了更多问题。如查询公司信息时看到,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高,且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任志勇,而是一个叫任雨的人。据她们了解,任雨其实是任志勇的弟弟,但日常不怎么参与公司管理。
“任志勇就是用他弟弟的名义开公司,听说这个任雨之前就欠了不少债,哪有钱给我们结工资?”另一个当事人陈女士(化名)告诉记者。更让她不安的是,前不久在某招聘网站发现,还有另一家与联胜赢性质类似的公司在招人,“负责人名字也是任雨,头像却是任志勇。也就是说,任志勇现在又在用弟弟名义开公司了,还在网上招聘。”
8月下旬,她们三人先后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委调解,约定9月16日前结清工资。不过,虽然订立了调解书,但公司并未如期按约支付报酬。目前,她们准备向法院提交材料。
记者调查
对多名员工欠下十余万元薪资不予支付,即使经仲裁调解依旧未支付到位,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当事人反映的,“老板”利用“债务缠身”亲属的身份注册公司,在欠薪未结算之际“又开公司”并公开招聘,事件是否属实?记者展开调查。
企业方无力一次结清欠款,但愿慢慢支付
记者先后拨通任雨和任志勇的电话。
对于欠下的工资,任雨在电话中表示愿意配合走法律程序,但公司的运转情况堪忧,实在无力偿还。“从来没说不还,我在做别的事情赚钱,慢慢还。”任雨承认任志勇是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但否认任志勇曾用个人微信转账方式给员工发工资,“是我给她们发的”。他还提到,跟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过确实没缴纳社保。
任志勇则表示,他“也是帮老板打工的”,甚至自己的工资也没发放到位:“希望她们有什么事情找老板,不要找我,我又不欠他们工资。”对于招聘和签合同,他说:“招聘环节通常也不是我负责,印象里没有未签合同就上班的员工。”
调解协议书约定过结清工资日期
记者在钱燕提供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上看到:申请人(钱燕)与被申请人(联胜赢)因解除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申请人于8月20日申请调解,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工资9710元。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16日前支付申请人人民币9710元。该协议有钱燕和任雨的签名落款,以及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联胜赢的盖章。

出现在招聘网站的“另一家公司”
某企业信息查询官网显示,联胜赢成立于2025年3月11日,注册资金1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咨询策划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等。截至发稿,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记者还查询到,陈女士(化名)口中的“另一家公司”名为雷波县雨雨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波雨雨”),法定代表人确为任雨,不过注册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早于联胜赢。
记者注意到,该企业信息查询官网上,雷波雨雨的注册地址在四川省,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经营范围主要包含花卉/水果/蔬菜种植等。而某招聘网站上则显示,雷波雨雨介绍自身是“上海上万平网红医美整容机构”“专业的医美网络引流公司”,在招的职位是整形外科医生。
律师解析
记者就此案采访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张烨石律师,他分析指出,联胜赢公司对于劳动报酬的发放/拖欠、劳动合同签订、不缴纳社保等方面行为或已涉嫌违反多项劳动法规。
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
针对本案中联胜赢拖欠多名员工工资的行为,张烨石律师指出涉嫌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张律师进一步分析,公司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发放工资的方式若属实,也存在问题。“规范的工资发放应当通过公司账户进行,个人账户支付往往意味着用工不规范。”他强调,即使公司经营困难,也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正当理由。“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对于公司经劳动仲裁调解后仍不履行的情况,张律师建议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欠薪保障金。欠薪保障金申领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企业拖欠劳动者的款项系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相关的欠薪事实已得到有关部门的确认。
另外,关于本案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问题,张律师指出这同样涉嫌违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社保缴纳问题,张律师提醒,所谓“干满三个月再交社保”的提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挂名”法定代表人风险高
本案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债务问题尚待确认,雷波雨雨注册时间也早于联胜赢。不过,张律师分析指出,若企业实际管理者使用他人,尤其是疑似有债务问题人员的名义注册公司,这种“挂名”或“冒名”的方式,隐藏着巨大风险。如,对“挂名”法定代表人而言,“挂名”并不等于“免责”,需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如果公司欠债或被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如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被拘留。
此外,如果实际管理者在已有公司拖欠工资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继续以他人名义注册新公司从事经营和招人,这一行为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问题,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总之,若采取‘挂名’方式,实际管理者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法律制裁,自身也逃脱不了法律追责,尤其是对员工工资的支付责任。”律师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