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本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管理,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促进高危项目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上海为何要出台这样一份《办法》?相关细则里面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高危项目正在快速兴起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列为第一批高危项目。近年来,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明显增强,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潜水、滑雪等高危项目快速兴起,参与人群规模日渐壮大。目前,全市共有游泳场所883家(夏季开放时达到过975家的历史峰值)、攀岩场所91家、潜水场所12家、滑雪场所1家。
攀岩是市民喜欢的高危项目之一。资料图
此次《办法》体现出监管手段两个“新”。一是监管机制创新:在原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除体育、文化旅游、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之外,新增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等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解决改建场所资质、场所房屋安全等在许可审批中的难点。
二是监管工具创新:积极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预约服务;建立健全高危项目管理平台,打破信息壁垒,逐步将高危项目场所开放服务管理信息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涉及高危项目的监管数据予以接入;鼓励备案场所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探索“人防+技防”安全预警场景应用。
首创部分主体备案制度
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介绍,此次《办法》实现监管对象三个“全”。一是全项目监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四个高危项目,首次实现了本市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
高危项目从业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劳动报记者王卫朋 摄影
二是全覆盖监管: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危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外,在全国首创,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并参照经营者应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备案主体参照同等标准的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
她表示,部分小区或者单位自己就有游泳池,但并不对外经营,这个时候可以不用去拿行政许可,但需要进行备案,也应该按照泳池的开放管理办法,配备一定比例的救生员。
玩潜水的市民和小朋友逐年增多。劳动报记者王卫朋 摄影
据介绍,2022年,新修订的《体育法》取消了对经营高危项目行政许可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限定。但2024年施行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规定,对除经营以外,本市其他开展高危项目的场所,新设备案制度,进一步解决了本市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问题,并明确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
三是全时段监管:打破以往针对项目的特性开展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的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的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市民仍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当然,高危项目具有危险性大、专业技术性强、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办法》在第五条(社会共治)中对参与高危项目的市民提出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市民应树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一是在参与高危项目前应及时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有不适宜参加该项运动的禁忌症,如在感冒发烧时就不宜参加游泳运动,高强度的运动会增加呼吸系统的负担,不但不利于身体快速康复,还有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
游泳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救生员,但市民要牢记,个人仍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劳动报记者颜筱依 摄影
二是市民应配合场所做好告知承诺核验,并且选择参与适合自己运动能力的项目,切勿盲目超越身体极限开展锻炼,开始运动前要做好热身,否则极易出现运动伤害,如遇身体不适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求助。
三是市民参加高危项目培训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和指导人员进行教学,遵守与高危项目场所方的约定。
头图为今年夏天东方体育中心泳池开放场景。劳动报记者颜筱依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