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推动新疆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拍摄制作一批优秀影视文化精品,用微电影、微短剧、短视频的方式讲好新时代新疆职工的奋斗故事,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微电影短视频分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人时报社共同发起以“共筑精神家园·新疆劳动者之歌”为主题的微电影微短剧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宗旨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全国总工会“中国工人大思政课”系列活动要求,深耕企业“大视听”文艺精品创作机制,本着“围绕中心、突出主题、弘扬先进、讴歌时代、创作精品”的原则,用微电影、短视频、微短剧方式讲好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优秀教师、医生、工程师等先进职工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感人故事。
组织框架
主办单位: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微电影短视频分会、工人时报社
征集内容
1.围绕“共筑精神家园·新疆劳动者之歌”的核心主题,讲好新疆故事,展示新疆蓬勃向上的发展成就。
2.讲述新疆企业、职工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奋斗历程与感人事迹。
3.聚焦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成效。
4.展现工会在依法履职维权、服务职工群众及十大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为。
5.反映全总和各省市工会关注支持新疆发展,深化工会对口援疆工作的实践成果,展示援疆劳动者在新疆的贡献。
6. 宣传新疆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中的亮点成就。
7.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现新疆职工的先行风采、担当品格、奋斗精神。
作品要求
1. 内容标准
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兼具专业性、故事性与传播性;反映真实案例,数据准确,禁止虚构或夸大宣传;注意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
2.形式规范
作品以微电影、短视频为主,微短剧为辅。
微电影:时长20分钟以内,分辨率≥1080P;
短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分辨率≥1080P;
微短剧:单集时长15分钟以内,分辨率≥1080P,需包含完整叙事结构。
格式为MP4或MOV,文件大小不超过2GB,画面不带水印。
作品须有完整片头片尾,片名须在片头出现,避免出现宣传口号。片尾须展现主创团队人员信息,单位名称要使用规范全称。
3. 技术要求
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可添加字幕及背景音乐;鼓励运用AI、动画、数据可视化、AR/VR等创新表现手法。
4.版权声明
作品须为原创或已获授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公益宣传使用权,以及评选期间的展播权限。
评选工作
开展优秀作品征集(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各单位号召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作,做好寻找发现、作品整理、审核把关和材料报送工作。作品应为近三年创作。征集截至2026年2月28日。
开展优秀作品评选(2026年3月)。中国职工文体协会微电影短视频分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整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开展优秀作品发布(2026年3月)。开展第三届全国职工微电影节发布表彰;同时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级影视艺术节评选推优;利用社会宣传平台推出优秀作品展播。
奖项设置
1. 此次征集作品活动组委会设置总奖金10万元。
2.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奖金为1000元(税前)。
3.设优秀组织奖。组织推荐作品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积极宣传助力征集的单位,有机会获优秀组织奖。
传播途径
征集、评选推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工会系统宣传平台、社会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推荐方式
各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前填写《“共筑精神家园·新疆劳动者之歌”作品信息表》,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版至邮箱xjldzzg@126.com(邮箱地址为“新疆劳动者之歌”汉语拼音小写首字母)。
若视频作品过大,可存入U盘邮寄至新疆工人时报社(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6号)。
联系人:祝宵
联系电话:18160208201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