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告
摘要: 下列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
因下列借款人未根据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我行进一步的法律维权行动造成不利的影响,特此公告。
我行联系人:倪经理021-68887829 张经理021-688883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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