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的要求,在当前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时期,希望劳资双方本着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承担的原则,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劳动关系篇丨第一讲:疫情期间的集体协商
摘要: 疫情期间的集体协商。
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的要求,在当前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时期,希望劳资双方本着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承担的原则,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