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里巴巴女员工自曝被客户和领导侵害一事引发网络热议。如何防范性侵、猥亵或职场性骚扰,一旦发生,又如何保护自己?8月10日,劳动报记者采访了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熊海强律师,他给出了一份指南。
熊海强律师表示,我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明令禁止职场性骚扰。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二款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部分地区也针对女职工保护出台了专门的地方政府规章,如《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熊律师指出,性骚扰,以及性侵、猥亵之类事件,既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身心痛苦,也损害了用人单位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对广大女职工来说,应当提高性骚扰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防潜在的性骚扰行为。当遭受性骚扰时,应当向骚扰者直接表达拒绝的态度和立场,要求对方立即停止骚扰行为。同时注意收集证据,采取录音、录像、截屏等方式保留相关资料。必要时积极向单位或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遭受性侵、猥亵等事件,应当做哪些事情?熊律师提醒,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以下事情:第一、固定好相关证据,不要立即洗澡,尽快求助司法鉴定机构或大型医院,请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书,妥善保存并拍照存档;第二、犯罪行为发生后,第一时间报案,让警方更早获知警情,也有助于证明所受侵害违背自身意愿,并配合警方做好笔录,出示相关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第三、要保护好自己,做好紧急避孕和性病预防,并积极寻求心理咨询。
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有义务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和性侵等事件。企业应该做哪些事情?熊律师提醒,企业可以制定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对性骚扰的定义、情形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加以明确;定期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为广大女职工提供免受性骚扰的工作环境;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保护当事人隐私;一旦查明情况属实,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等。发生性侵、猥亵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单位应第一时间协助受害人员报案,全力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受害职工提供心理辅导和协助等。
“针对性骚扰的投诉,新近出台的《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规定了具体处理方式,可以为广大用人单位提供参考。”熊律师说,这个指南包括:
1.约见投诉人,了解事情经过;
2.提供回应机会,让被投诉人解释和回应其行为;
3.调查,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反馈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向当事人反馈调查情况;
5.调解,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存在上下级或师生等从属关系的,不适用调解;
6.作出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赔礼道歉、调职、降职、警告、开除、上报列入黑名单等;
7.告知权利。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