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起,本市各区均开展留学人员落户受理业务。各区用人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选择注册地或经营地相关网点办理留学人员落户业务。
选择经营地网点的,需上传租用办公用房合同或自有经营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其中各区网点2个工作日内确认),即可正常办理业务。提交申请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展情况。选择注册地网点的,系统自动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办理业务。
对于9月1日前已经提交,在办理流程中的人员,如果没有退回到预审前状态,还在原经办网点继续办理;如果退回到“上报”状态,再次上报时需按照新确认的网点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