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不签合同不缴社保随便定工资?职场“小白”别被忽悠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2-08-18 16:09

摘要: 人社部近日发布了求职避坑指南,提醒职场“小白”别被忽悠了。

初入职场的高校毕业生往往要经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随便定工资吗?对此,人社部近日发布了求职避坑指南,提醒职场“小白”别被忽悠了。


“老板说,我是年轻人,要多考察考察我的能力,给我定了1年的试用期。这是合理的吗?”对此,人社部指出,试用期的时长有规定,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据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是随便定的吗?我的工资怎么只有老员工的一半呢?”针对求职者的疑问,人社部明确表示,试用期工资,当然不能随便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老板说,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这是真的吗?对此,人社部强调,不可以不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还有,不少求职者反映,“公司说要过了试用期,才确定要不要我,所以可以先不签劳动合同?”对此,人社部明确指出,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仅如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也不能随心所欲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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