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脱口秀|杜绝职场性别歧视,有新规定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2-11-02 16:57

摘要: 修订法律只是第一步。要真正促进平等就业,破除职场性别歧视,关键还是要从政府到用人单位形成合力。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来了,相比2018版该法,我发现存在两大显著的变化!


其一,在应对“就业性别歧视”方面。


2018版只规定了“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而新版中明确了5个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不得”实施的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同时,法律还首次明确了,人社部门将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其二,在应对“职场性骚扰”方面。


2018版的表述为“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而新版指出,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八项具体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这其中包括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设置投诉渠道等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是落实了二十大报告的这一精神。


具体来看,一方面,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明白无误地罗列出了,那些以往属于侵犯女性权利的“隐形门”和“擦边球”行为。比如上述“录用”条款里,明令禁止的5类属于性别歧视的条款。让那些想动歪脑筋的“用人单位”,断了“念想”。


另一方面,主体责任和监管要求更加清晰。例如,新法条里,预防制止性骚扰不作为的用人单位难逃其咎。又例如存在入职性别歧视的,劳动监察就将出击。


当然,修订法律只是第一步。要真正促进平等就业,破除职场性别歧视,关键还是要从政府到用人单位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从而不再掣肘女性职场人的发展。


摄 像:罗菁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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