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赚钱了,应该给努力付出的职工进行奖励!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魏峥颖提出建议,呼吁国有企业拿出超额达成利润目标部分的固定比例来激励职工,从而提升员工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在基本薪酬和基本奖金制度部分实施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已经实施了大量探索,但是在疫情之后,市场逐渐恢复火热的时候,对于达成目标后的超额利润分配却没有相应的制度建立。”魏峥颖如此说道。
在魏峥颖看来,目前国企员工奖励制度主要受预算制度和目标达成评估制度所限,并无法在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时分享超额部分,这让很多职工的感受度打了折扣。
“企业赚这么多钱,为什么我的奖金并没有涨多少?基层员工往往会问这句话。”魏峥颖表示,事实上,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国企的各项奖励制度及预算是前一年年底制定的,很难覆盖第二年一整年的变化,这个奖励预算制度无法适应现在市场和国际环境的快速变化,造成的结果就是当利润大幅度提升时,员工获得感差,“往往有时只能通过加班费制度来提升员工积极性。”
同时,魏峥颖指出,当市场环境快速升温时,企业利润有望快速上升,目前的国企激励制度和企业超额利润挂钩程度低,但是非国有企业却能快速调整员工激励额度,导致非国有企业对国企员工的吸引力大幅度上升,而且流失的往往是能力水平更高,成长潜力更足的骨干员工。
为此,魏峥颖建议,希望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能在国企原有的预算目标奖励制度外实施突破增加,对于超额完成的利润部分设定固定比例,进行员工全方位激励。
那么,这种红利该如何发放?魏峥颖表示,部分奖励可以以当期奖金的形式发放,增加员工的当期获得感;部分奖励则应当延期或分多期发放,让国企能对于核心骨干人才的竞争中多一点话语权。
不仅如此,现在国家已经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模式,建议可以通过该模式部分发放,既帮助员工减少部分奖金税收,又为国企员工未来养老保障多一份助力。另外,建议拿出总奖金额的固定比例作为企业内困难人员的救助基金,在国企内部率先实施部分第三次分配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