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一则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迅速引发热议。
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因领导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
尽管涉事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声明称,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随后,当地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部门也介入调查取证。
为何一则“聊天记录”能引发“打工人们”的集体共鸣甚至是公愤?究其原因,首先是“太过分”。
据聊天记录显示,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无视法律规定,多次要求员工超时加班。而此次清明假期,在员工明确以沉默表态“不愿”加班之后,强行指定人员“被自愿”加班,即便是支付加班费用,也同样违反了协商自愿的原则。如果情况属实,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然而,从对话中看,该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匮乏,丝毫不顾及职工劳动权益,将超时加班这一违法现象视为惯例,这种行为令人心寒。
其次,是“不能忍”。与很多为了保住饭碗、忍气吞声的打工人不同,该起事件中的这位员工态度非常“刚”,不但慷慨陈词,还在上级领导出面调停时,揭露公司的管理弊端。
然后,是“真扎心”。众所周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忽视。然而,尽管有法律保护,有政府部门的三令五申,但是,诸如超时加班这一类违法现象依然在职场中高发,“996”、“白加黑”、“5+2”甚至被很多企业视为理所当然,这背后既有企业的强势、打工人的无奈,也有监管的缺失、制约的不到位,所有的这些“痛点”能否得到解决,关乎于广大基层劳动者对于公平与正义的期待。
我们必须提醒企业的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人”。将“人”视为机器,进行长久的加班,这是对劳动者本身的不尊重,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事实上,这起事件也表明,员工长期在加班环境下工作,最终企业收获的,一定不会是想要的结果。
当然,打工人的尊严与权益,应该由法治和文明来守护。遇到这种类似的情况,除了“硬刚”,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