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态迭代焕新,人才竞争激烈……民营企业如何防范用工风险?徐汇法院日前发布《2018年至2022年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通报徐汇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
据了解,2023年1月至11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33件,审结1016件,其中绝大多数为涉民营企业案件。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2年,徐汇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20件,其中涉民营企业4152件,处于绝对多数地位,占95%以上,因此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入职法务岗位不足一周
企业以“不需要法务”辞退员
徐汇区人民法院从近五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遴选了八起典型案件,在白皮书中予以发布。这些典型案件涵盖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工作职责范围界定、新兴职业产生的个性化劳动报酬以及劳动关系解除后的附随义务等情况。
在社交媒体上,经常有网友发帖吐槽刚入职就被企业以“招错岗位”、“岗位取消”等名义辞退。在此次典型案例发布中,也有一起类似的案件。
王某某经猎头公司推荐A公司应聘法务岗位,12月4日,A公司人事向王某某发出录用通知书。王某某于12月8日报到,A公司为其录入指纹用于考勤、分配工脑、座位并将王某某加入微信工作群。几日后,A公司人事告知王某某不需要法务岗位,将王某某移出微信工作群并收回其工作电脑。12月13日,王某某离开A 公司。后王某某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2万元。
徐汇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在王某某报到后以不再设立录用通知书中载明的岗位为由拒绝为王某某提供工作岗位,必然给已从原工作单位离职的王某某造成需要重新寻找工作的损失,故法院参考王某某在原公司月工资待遇1.4 万元,酌情判定A公司赔偿王某某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损失2.1万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院指出,企业与员工订立合同,应用人单位在决定招录员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及时与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已送达录用通知书,应聘者对此作出相应准备甚至拒绝其他单位的录用邀请的情况下,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如期订立,用人单位应为此承担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
新业态、居家办公催生矛盾
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显著增多
据了解,2018年至2022年徐汇区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由较为典型,争议焦点相对突出。随着经济业态、办公模式等变化也引发了新的纠纷。
比如,新业态下“平台+个人”的新型用工模式与传统劳动关系在用工管理模式、人身依附关系、收入分配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新业态用工模式主要集中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抖音平台账号运营等岗位,普遍存在劳动者与平台关系不明确、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极易催生劳动争议,如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职业伤害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获得工伤待遇。
随着灵活用工、弹性用工管理模式的盛行,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同意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居家办公模式,区别于传统管理用工形式,由此引发居家办公期间工作量如何考量及薪资待遇是否可以相应调整等纠纷。
此外,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民营企业对人才的渴求和追逐力度日益增强,尤其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较强或掌握核心资源的人才,更易在高职位、高薪酬的吸引下“跳槽”,由此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也显著增多。近五年徐汇法院共受理竞业限制纠纷案件164 件,主要集中在高精技术领域或特定行业,如互联网科技领域、房产中介行业、医疗医药行业等。
头图为徐汇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