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国企增人增资!三部门联合出台十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4-06-21 11:17

摘要: 出台十条举措,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十条举措,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首先,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其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同时,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职业认知。指定人社服务专员归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依托就业信息资源库和招聘平台,加强数据比对,促进高效匹配,并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推动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不仅如此,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构建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流程办理、孵化服务等全周期服务机制,推进创业服务集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残联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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