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时评丨给悔过者一条回头路,也给公众一颗定心丸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6-08-21 11:34

摘要: 给悔过者一条回头路,给公众一颗定心丸,前者关乎社会的包容与温度,后者关乎公众的安全与信任。


近期,胖东来郑州店因计划招聘20名“刑期5年以上”的刑满释放人员并为其设立专属报名通道引发争议。针对网传的“无门槛招聘”,胖东来澄清:明确排除性侵、严重暴力等恶性犯罪前科人员,且刑释人员需与其他应聘者走完全相同的报名面试流程,并设置6个月的双向选择试用期。首批入职人员也被优先安排在仓储、物流等后台岗位,以兼顾就业帮扶与安全管理。


首先应该明确,接纳刑释人员就业,有法可依,有理可循。202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62条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条也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这些制度设计的逻辑很清楚:一个人服完刑期,意味着已经为过错付出了代价,应当有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如果刑释人员在求职中处处碰壁、连基本生计都无法维持,重新犯罪的概率反而会更高。从这个意义上说,让稳定的就业帮助刑释人员重新回归正常生活,也是在为公共安全构筑防线。


然而,让刑释人员真正回归社会并非易事,社会各界一直在探索合理可行的路径。以上海为例,早在2009年,上海就将刑满释放人员列为就业困难人员七种类型之一,提供就业援助。2023年修订的《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第31条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查询劳动者的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浦东新区司法局去年在对人大代表相关提案的答复中也提到,该区为有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开门培训”,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录用企业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但与此同时,公众的担忧也绝非杞人忧天,招聘的边界必须划得清清楚楚。“无门槛招聘”的传言之所以引发强烈情绪,根源在于公众对恶性犯罪者“轻易”回归社会的本能恐惧,网友最集中的质疑便指向性侵、暴力等恶性犯罪。这种担忧完全正当——恶性犯罪对受害者的伤害难以磨灭,且部分类型犯罪存在再犯风险,就业帮扶不能以牺牲公众安全感为代价。胖东来后续的澄清恰恰回应了这一合理关切,公众的质疑推动企业把制度设计得更周密。


此外,还需要厘清一个认知误区,即接纳刑释人员是保障其平等就业,并非给予其特权。不少人反对的理由是,有些大学生找工作也难,凭什么给刑释人员“开特殊通道”,这不是“鼓励犯罪”吗?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应当看到,相关岗位名额有限,设立专属报名通道,出发点是降低刑释人员找工作的心理门槛和实际障碍,为其提供一个机会,而非在录用标准上降格以求。刑释人员最终能否入职、能否留任,取决于自身能力和表现,并不会因其犯过罪反而有“就业红利”。


给悔过者一条回头路,给公众一颗定心丸,前者关乎社会的包容与温度,后者关乎公众的安全与信任。两者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不同前科可以匹配怎样的岗位、观察期长短如何区分、录用前如何对其进行规范评估……这些都难以仅靠企业独自摸索。政府如可出台分类指导细则,让安全有标准、让企业有托底,刑释人员的回头路或许能够走得更稳,公众的心也才安得下。


责任编辑:王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

AI时代就业新图景⑤|从岗位扩容...

AI时代就业新图景④|消除创业壁...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