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谁说了算?权威回应来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胡玉荣 发布时间:2022-11-28 18:36

摘要: 11月28日,针对市民关心的“设摊”“景观灯光扰民”等问题,市绿化市容局相关部门给出了回应。


上海哪些地方可以“摆摊”?具体哪一级政府或部门有决定权?修订后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月起将正式实施。11月28日,针对市民关心的“设摊”“景观灯光扰民”等问题,市绿化市容局相关部门给出了回应。


修订后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增加“烟火气”;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在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村民及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公共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要求。


“市人大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后,关于‘摆摊’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市绿化市容局市容处副处长沈懿表示,关于摆摊决定权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像夜市、分时步行街、外摆摊位等区域,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而对于销售农民自产的农产品等区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我们正在制订关于‘摆摊’的指导意见,预计明年一季度出台,最大程度平衡市容环境和焕发经济活力之间的关系。”


景观照明给上海城市增添了魅力,但是也有部分设施影响了市民的生活。据悉,上海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已完成编制,也将于下月起实施。


“为了限制光污染,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技术规范在三个方面有明确规定。一是对照明的标准有设置要求;二是测量技术也设置了相关标准;三是七大类情形禁止设置景观照明。”市绿化市容局景观处副处长乐嘉骅表示。


记者了解到,围绕《条例》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市绿化市容局明确了制度方案、标准规范、示范文本、社会宣传、教育培训、部门协作六方面工作任务。其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景观照明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市容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范围、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等11项任务已有相关制度标准,景观照明技术规范也已完成编制,将与《条例》同步施行。市容环境卫生信用管理制度、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市容保障服务规范、许可事项文书调整、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等其他任务也在积极推进落实中。


摄 影:胡玉荣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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