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在棋牌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店主肖爱华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家属索赔10万元,并扬言“不赔就抬尸堵门”。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店主支付了1.9万元。此事一出引发舆论哗然。
从法理来看,陌生老人不是顾客,自己进店坐下不到一分钟晕了过去,和店主肖爱华全程没有任何交流,但肖爱华察觉异样后,主动搭把手上前救助。她的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第184条的“好人条款”——自愿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后续,当地司法所也给出了店家“店主无任何法律责任,无需承担赔偿义务”的认定,同时明确提出全额返还店家支付的1.9万元补偿款。但必须追问的是,既然已确认店主无过错,为何其还要赔付这1.9万元的所谓“人道主义帮扶”,它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全额返还用的又是哪里的钱,补了谁的过?
“老人倒地扶不扶”始终是社会热议的话题。衡阳的这桩好心施救反遭索赔的荒诞闹剧背后,暴露出基层单位在解决问题矛盾时,不分辨是非曲直,一心只想息事宁人,采用“和稀泥”式调解的弊病。这种调解方式看似迅速“案结事了”,实则是对善良和法治的双重戕害,经不起任何推敲。更要命的是,“和稀泥”调解会传递出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等错误信号,不仅透支全社会善意,更产生了“寒蝉效应”,给大众行善泼了一盆冰水。有人对此直呼“调解部门干得漂亮,让人心凉了一大截。”
“好心帮忙反赔钱,以后谁还敢伸手?”网友的这句评论不无道理。表面上看,双方各退一步调解成功,实则释放了“好人做不得”的危险信号,以后再有人昏倒在路边,路人伸手之前难免要掂量一番,做好事是否值得,随后收回即将伸出的手,默默地离开。调解的本质是化解矛盾,绝非摆平矛盾,更不是让好人吃哑巴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老实人的善良,不该为他人的无理取闹买单。
小品《扶不扶》里,沈腾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至今发人深思。要想为助人者撑腰,就得彻底堵上“谁闹谁有理”的漏洞,用上法律的武器,对闹事者依法处以轻则拘留罚款,重则追究敲诈勒索刑事责任的严惩。唯有让闹事者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得到的东西,才能扭转当前追问正义的成本高于妥协的成本的现状,让肖爱华的儿子不再无奈写下“也许昨天需要一个答案,但是今天已经不需要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吧!”的语句。
同样地,这句“到此为止”,不应成为这件事件的休止符。毕竟,那些擅长和稀泥的“泥瓦匠”,同样也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