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课体验感极差,经营者拒不处理怎么办?虹口区消保委:因课程质量差要求退课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4-04-18 18:41

摘要: 培训课程售后差劲,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购买培训课程,但因体验感极差消费者想退款,却遭到经营者拒绝。近日,虹口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虹口区消保委指出,因课程质量差要求退课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是企业生存的长远之道。


据披露,消费者陆女士投诉反映,其付款7200元为孩子购买了上海艾籁芙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的儿童钢琴课程,240元一节课,共30节课。由于授课老师频繁请假,陆女士的孩子上课体验感极差,陆女士申请退课,此时剩余11节课未上。经营者要求按照课程现价280元一节课计算已上课程,剩余费用还需扣款50%,即只能退款940元。陆女士不满,认为应该按照原价计算已上课程。不料经营者态度恶劣且拒不处理,并扬言随便陆女士到哪里投诉。陆女士十分气愤,拨打12315投诉,要求退款2400元。


虹口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处理。工作人员根据陆女士提供的经营者联系方式联系经营者,但经营者态度恶劣,且拒绝接受虹口区消保委的协调。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告知陆女士,陆女士表示理解,并表示将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虹口区消保委指出,本案中,消费者因课程质量差要求退课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退款金额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或双方平等协商进行确定。但经营者在课程售出后,不约束员工行为,造成钢琴教师频频缺课,消费者消费体验差;又不能落实主体责任,售后态度恶劣,引起纠纷的发生。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制度规范,诚信经营,提升商品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是企业生存的长远之道。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的培训机构;在选择课程时应切实考虑自身需求,理性消费;在签署合同或协议时,应当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定协议内容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署后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权益受损时应及时保存证据、与经营者协商沟通;如遇维权困难,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头图来源:图虫

通讯员:张旭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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