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名分”办事难!普陀区检察支持起诉,吴阿婆终于成为外孙法定监护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于玘珺 发布时间:2026-02-05 18:55

摘要: 法律要确认的是事实,但更要听见孩子的心声。

“我从小跟着外婆一起长大,外婆最好。”这句来自孩子的真心话,成为普陀区检察院支持变更监护权的关键,一场聚焦监护保障与健康成长的守护行动就此展开。


12岁的多多(化名)父母都患有一定程度智力障碍,生活勉强能够自理,但无力承担抚养责任。从出生起,给多多买奶粉尿布、送他上学、夜里掖被角的,都是年逾七旬的外婆吴某某。可因为没有法律上的监护权,外婆吴某某照顾多多始终有诸多不便:“学校要填监护人信息,我拿不出证明,办医保卡、银行卡也需要监护人签字。”


去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检察官们立即启动社会调查。入户走访时,他们看到,尽管住房紧张,外公外婆仍特意腾出一间小屋给多多居住和学习;又从学校了解到,多年来接送上下学、开家长会、缴费等事务均由吴阿婆承担。


为全面评估吴阿婆的监护能力,检察官还联系了青少年事务中心,委托专业社工对外婆吴某某进行跟踪观察——从身体状况、经济来源、教育支持,到邻里评价、照护细节,最终形成一份详实的监护资格社会调查报告。


“法律要确认的是事实,但更要听见孩子的心声。”检察官与多多聊天谈心,在听到他明确表达希望和外婆一起生活后,办案方向更加明确。


普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未检办案组开展案件商议,一致认为,应依法分两步推进:先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多多的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支持起诉外婆吴某某申请变更监护权。两个部门协同发力,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合力破解这个困扰祖孙多年的家事难题。


7月,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益的紧迫性,依托“普陀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沟通,共同加快办案节奏,同步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多多的父母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9月,多多的外婆吴某某拿到了鉴定意见,随后向法院起诉。普陀区检察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11月,法院判决宣告吴某某的女儿、女婿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彻底厘清监护资格,检察官又前往派出所调取多多祖父母的户籍档案,几经辗转,找到尘封的纸质底档,最终确认多多的祖父母均已离世,再无其他近亲属可担任监护人。


2025年12月,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协助吴阿婆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2026年1月20日,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起诉。


最终法院宣判撤销多多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外婆吴某某为其法定监护人。自此以后,吴阿婆终于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为外孙签字、申请补助、规划未来。


头图为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普陀区检察院供图


责任编辑:徐巍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