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鲜灯”将全面禁用。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着重对肉类、熟食、水果蔬菜等摊位内进行检查。11月30日,劳动报记者走访沪上部分标准化菜场时注意到,目前,商户们已收悉禁用规定,并已陆续更换普通白灯、不再使用“生鲜灯”产品。
沪上商户陆续更换白灯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在带有‘红光’的‘生鲜灯’下,猪肉颜色会显得更红更为‘鲜嫩’。在菜场的室内环境中,很难辨别肉的优劣。消费者买完肉走出菜场才发现,为时已晚。”在沪上一家标准化菜市场里,猪肉摊主杜运帅告诉劳动报记者,其摊位一直以来都没有使用过所谓的“生鲜灯”,而是采用普通的白灯。
而在其比邻的另一家猪肉摊位,摊主陈师傅则拿出了已经购买好的普通白灯,动手将原先散发红光的“生鲜灯”换下。但见他更换后将两盏灯举起为记者做了对比,能明显感受到“生鲜灯”的“增色”作用。
如今,新规实施在即,沪上商家纷纷主动更换下“生鲜灯”。有部分标准化菜场表示,会统一为市场内所有涉及使用的商户们一并更换。
沪上商家纷纷主动更换下“生鲜灯”,改为使用普通白灯。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
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刺激消费
“生鲜灯是一个‘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显色性更高的灯具产品来照明,而不能使用有颜色偏移误导性的灯具产品来误导消费者。”上海市质检院教授级高工、国家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副主任杨樾告诉劳动报记者。
业内指出,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据悉,以往,生鲜灯常运用在肉类、熟食、水果蔬菜等摊位,在“红光”照射下,肉类往往会更显鲜嫩、熟食会更显食欲、水果更显新鲜、海鲜也会色泽明显,还有一种散发“绿光”的“生鲜灯”照射蔬菜,会显得叶菜更加绿白分明。
杨樾指出,禁用有颜色偏移误导性的“生鲜灯”后,应更换上显色性更高的灯具产品。她指出,“根据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国家标准,对灯具显色性提出了要求。接下来的使用中,我们建议对一般标准化菜场选用显色指数80以上的灯具产品,对高端商超则提出更高要求、建议选用显色指数90以上的灯具产品。”
拒不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12月1日起,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确保生鲜“素颜”上市,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展开排查行动,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们选择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落实新规要求。
头图:“生鲜灯”将全面禁用,沪上菜市场摊主将其更换为普通白灯。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