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除了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疫病监测能力有待加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有所滞后等风险隐患,提升动物疫病整体防控能力以外,还针对家养宠物的免疫和管控,室内动物园、“撸猫馆”等新兴业态的监管等新问题,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
据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共三十七条。《条例》明确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为动物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并结合中心城区未设立农业农村部门的实际情况,规定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相应的动物防疫管理职责;明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确定和具体职责;强化动物饲养、屠宰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主体的防疫责任。
《条例》聚焦疫病风险,细化、创新防控制度,包括: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鼓励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创新和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兽药研制;加强疫病源头治理,支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严格落实动物饲养、屠宰等相关场所开办、运营的防疫条件和要求,逐步推进饲养猫狂犬病免疫。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商场内开设的“撸猫馆”、“猫咖”、“萌宠乐园”等层出不穷,吸引了不少爱宠人士。这一次,《条例》探索了新兴业态防疫管理。
《条例》第十八条明确:在商场等公共场所开设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提供观赏、接触、投喂动物等经营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其中涉及受保护野生动物的,还应当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取得相关动物的检疫证明或者进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饲养动物的区域和其他区域相对独立,并根据动物的规模和种类,配备必要的专业防疫人员、设施设备和药材耗材,对动物采取免疫、检测、消毒、驱虫、隔离、防逃逸等有效防疫措施,避免动物传播疾病。
同时,行政许可证、动物检疫证明等材料应当在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