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上海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上榜”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5-12-04 16:55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持续重拳出击、源头治理,组织全系统查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公布的七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中,上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为“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据披露,2024年4月17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青浦区兴业支路22号的仓库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分两次购进电动自行车217台进行销售。两批次产品均未提供进货单据等证明材料,违反了进货验收制度。同时,当事人对第一次购进的93台电动自行车自行进行了加装后备箱、防护栏、电池储蓄盒,更换加长座椅等非法改装;第二次购进的124台电动自行车经委托检验,整车质量、尺寸限制、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三条、《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5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112台涉案车辆、罚没合计14.3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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