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立法,为何值得期待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01 07:40

摘要: 1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

1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将要亮相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将对哪些问题进行规范、如何规范,令人期待。

所谓“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而中科院公布的一项从2013年至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餐饮食物浪费量每年在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如此体量的食物浪费触目惊心。当前,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新冠疫情无可避免地对全球粮食市场产生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心怀危机意识,时刻绷紧粮食安全之弦,十分必要。进一步来看,反食品浪费从单纯的道德号召,升维为道德号召与立法保障并行,效果想必会事半功倍。

十八大以来,各地大力整治浪费之风,“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特别是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应看到,即便是在疫情期间,粮食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这说明,即便是在艰难的环境下,也未必能激发一些人的节约意识,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强制约束,就成了一种必要的手段。

法律的威力在于它的强制性与确定性,它给某种行为提供了一种稳定预期,如果某些浪费行为逾越了特定的边界,对道德人心与社会秩序造成破坏,法律就会加以制止、处罚。这种反浪费手段,与道德号召相比,效果更为立竿见影。

关于反食品浪费法的具体内容,我们还不得而知。不过,个别地方的立法,或可为我们观察这次全国人大的反食品浪费立法提供了一个切口。

广东省人大近日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禁止制作、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与此同时,《决定》还明确了罚则:相关机构如果未履行制止餐饮浪费义务,造成严重餐饮浪费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从广东的反食品浪费立法来看,其秉持了一个原则:奖优罚劣。立法既是一种引导,也是一种倒逼,从不同的方向发力,这将加速反食品浪费风气的形成。

可以想见,全国人大正在进行的反食品浪费立法将更加细致,考虑得也将更加周全。值得提醒的是,反食品浪费立法,尤其要对公款接待进行更加严格的立法约束。一方面,相对于普通大众,公务人员应有更高的节约意识与道德水准;另一方面,从相关案例来看,一些地方的公款接待之风仍没有完全刹住,约束机制应该继续加码。

食品节约“关系千万重”,反食品浪费立法值得期待。而说到底,法的精神最终要落实到人,只有各方一起守法,身体力行,方能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惠及社会。

责任编辑:周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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