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具有“小快灵”等特点,是灵活就业的首选。而灵活就业群体往往同时打着数份工,本职和兼职的边界原本就非常模糊。对于他们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工伤。
目前,根据本市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无法自行参加工伤保险。但如果是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则可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同时在两家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两家单位同时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其在上家用人单位下班途中并赶往下家用人单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到底是应当上家还是下家办理工伤赔付,实践中存有争议。但至少,非全日制劳动者要记牢,各家用人单位应履行的工伤保险义务一定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