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返还中远两湾城业主4000万”案件最新进展:上海二中院发回重审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4-04-23 08:19

摘要: 近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结果系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3年初,上海市中远两湾城小区业委会起诉“前任”物业胜诉,普陀法院一审判决物业返还4000万元,该案备受社会关注。一审判决后,前物业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4月23日,该案传来最新消息,二中院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该案原告为上海市普陀区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被告为中远物业,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中远物业自2001年9月1日起为小区提供服务。小区于2008年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后,与中远物业签订了临时服务合同,于2021年1月31日终止服务。2021年2月1日,万科物业进场。


原告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委会表示,在被告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近二十年期间,业主对被告的服务极度不满,众多业主认为小区管理混乱、账目不清。通过邀请专业律师团队和审计团队,全面审计过去20年物业账目,倒查20年的公共水电及停车费等,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中远物业返还物业管理费、地下车库停车管理费按实结算部分的结余,小区公共收益中业主分成部分的结余等。


2023年1月31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第三届业委会4000万元。2023年2月,被告中远物业提起上诉。


这一判决结果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很多网友称赞中远两湾城小区业主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认为他们的尝试对很多小区有借鉴意义,因而把该小区业委会称为“最牛业委会”。


但一年多过去了,中远两湾城的业主不但没有拿到返还金,该案又有了“反转”。据悉,业委会在今年4月初收到上海市二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指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立案,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该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7民初6549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5.22万元予以退回。


业委会方代理律师朱海峰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普陀法院的重审开庭通知。


该案“反转”消息一出,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希望法院能公正处理,给广大业主一个公正的答复。”“无论这起官司结果如何,都得为中远两湾城小区业委会点赞。”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案件的最新进展。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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