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

来源:劳动报 发布时间:2021-10-13 00:00

新就业形态群体更需“稳固”权益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带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同奔跑——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们穿梭在城市中,他们追逐梦想,挥洒汗水,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身却面临着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近日,市总工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网”。《意见》的下发,再次传递一个信号——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可以灵活,但他们的权益必须稳固。


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今年以来,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及全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总工发[2021]12号)等文件相继出台,纷纷提出最大限度把物流快递、网约送餐、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


为什么要把这些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事实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形式的便捷带来了诸多问题——用工关系难以界定、工作时长超时、收入不稳定、社保缴纳不规范……种种问题的产生,亟需更多关注与保障。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关心关爱职工的“娘家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责无旁贷。可以看到,加入工会将在一定程度上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遇到的困难提供解决之道:成长平台、服务阵地、“五送”保障、协商机制、维权调解……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心坎上,让新形态就业者们的权益不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而是实实在在“稳固”下来的、加入工会后触手可及的种种好处。


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过程中,除了推动平台、快递等头部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依法建会,条块结合推动站点建立工会小组,加入街镇“小二级”工会等多种建会形式,还有他们熟悉的平台思维模式——《意见》提出,开展网上入会、扫码入会,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方便找到工会、快捷加入工会。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纳入实名制数据库动态管理,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系通道,做到会员流动不流失……这些“触网”的措施,正契合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特点。


以灵活的办法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时代赋予工会的新任务。但无论时代怎么变迁,维护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是工会不变的宗旨。就业形态造就了“灵活”的他们,更期盼工会这样的“娘家”为他们鼓与呼,给予他们“稳固”的权益和保障,这是城市的温度,也是大国的风范。


■ 张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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