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下降!《电子商务法》迎来实施后首个“年中大促”,8部门严查电商“二选一”、“刷单炒信”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19-06-30 15:50

摘要: 为净化电子消费市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针对网络市场监管,启动“剑网行动”,严查电商“二选一”、“刷单炒信”等行为。

刚刚过去的“6·18”,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首个“年中大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网络消费用户的投诉案例同比减少19.71%,呈现下降。为净化电子消费市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针对网络市场监管,启动“剑网行动”,严查电商“二选一”、“刷单炒信”等行为。

 

“二选一”扰乱市场秩序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618”期间,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收到全国网络消费用户的投诉案例839起,同比减少19.71%,环比增加25.22%。数据表明,今年“6·18”期间,主要“6·18”电商大促参与电商的用户投诉量情况显示,天猫用户投诉量同比减少16.67%;京东用户投诉量同比增加48.39%;拼多多用户投诉量同比减少28.57%;苏宁易购用户投诉量同比减少10.71%;网易考拉用户投诉量同比减少61.11%。

 

“6·18”期间,总有部分大型电商平台被曝强令商家选择只在一家电商平台做促销活动的“二选一”问题。电商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力量,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了商家的竞争自由,扰乱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日前,针对电商平台“二选一”、网上刷单炒信、销售假药劣药、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联合发布通知,于6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代号“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网剑行动”重点包括: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

 

坚守健康和安全底线

 

其中,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以大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

 

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非法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商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配合执法工作开展。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

 

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打击查处。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摄 影:陆燕婷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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