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202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1〕35号),决定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等4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外汇局上海市分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落地生效,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了试点实施细则,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
其中,扩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方面,包括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便利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取消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由银行办理。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方面,包括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会上,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首批12家试点银行与重点客户签署了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下一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会同地方职能部门等有关各方,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指导试点银行和企业稳步推进试点措施落地见效,协同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