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延长4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新通知发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于玘珺 发布时间:2022-09-23 17:16

摘要: 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在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8万余元缓缴税费可以再次延期,流动资金又有了新的补充,政策的持续支持对我们企业太重要了!” 继去年10月和今年2月两次缓税后,上海新阵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再次享受到了缓交税费带来的红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在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上海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同时,对于部分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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