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服务和征收管理工作,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税收精诚共治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
《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围绕税费征收服务、税费征收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展开,重点突出税费皆重、多重权益保障、数据共建共享、全面监督保障、多方协同治理等理念。
《办法》将税收、社保和非税征收工作贯穿始终,强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权益保障。为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办法》提出推进关联税费种综合申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办理次数;优化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方式,对于按照规定可以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纳税人、缴费人申报时即可享受等规定。
同时,《办法》的出台是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税收工作格局由“税主费辅”转变为“税费皆重”,税费征管涉及服务、执法、监管多环节多部门,需要通过立法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优化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提升税费征收和服务保障水平。同时,《办法》进一步优化税费服务方式,推动税费优惠应享尽享,在依法规范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为市场主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上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办法》在地方政府规章层面上推动提升税务机关征管服务水平和纳税人纳税缴费便利度的同时,又为政府其他部门与相关机构参与税收共治进程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可以说,《办法》是进一步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体系的重要立法举措,对推进上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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