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时显示“买一送一”,到货后却没有赠品,是商家失误还是消费者未看清要求?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商家的促销宣传文案应避免使用宽泛易歧义的词汇。
据披露,消费者张先生反映,其于9月7日通购买某披萨商家产品,支付78元。下单时页面显示有“买一送一”促销活动,但收货后未获得赠送产品。张先生称未看到活动有附加条件,与商家沟通无果,遂投诉至浦东新区消保委,要求补偿。
经消保委联系,商家解释称,消费者所购商品属于不参与活动的“买一送一”系列。商家表示活动规则在页面有提示,自身不存在欺诈行为,故拒绝退款。此后,虽经消保委调解,但因双方对促销规则的理解存在根本分歧,且均坚持己见,本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本案例中,经营者应对“买一赠一”的产品做足够提示,否则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也负有审慎注意义务,在参与促销活动时,应主动浏览活动详情、确认适用范围,以避免因自身疏忽产生纠纷。
同时,本案例也反映了当前促销活动中常见的两类问题:一是宣传用语模糊化与消费者认知习惯之间的冲突,二是经营者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的普遍现象。许多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倾向于使用宽泛、诱人的促销词汇,如“全场优惠”“买一送一”等,但实际适用条件往往隐含限制。这种“说一半留一半”的营销方式,虽非故意欺诈,却极易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此外,线上点单系统的界面设计、提示位置及方式,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若关键信息置于不显眼处,或以复杂文本呈现,普通消费者在快速交易过程中很难全面把握。
从投诉处理角度看,此类纠纷的堵点在于:事实认定难,消费者与商家各执一词,证据多为电子页面,易篡改或缺失;责任划分模糊,经营者常以“已有提示”为由推责,而消费者则主张“未看到”或“不理解”;此外,调解依据不足,若商家提示虽存在但不显著,是否构成未尽告知义务,实践中判断标准不一。
本次纠纷是一起因信息传达不清、沟通失误引发的典型消费争议,很难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消费欺诈行为。
浦东新区消保委建议企业,为防范类似纠纷的产生,应优化促销宣传文案,避免使用宽泛易歧义的词汇。同时,应强化告知流程,不仅在页面设置提示,还可通过弹窗、高亮、勾选确认等方式,确保消费者在交易关键步骤获知完整信息。
消保委同时提醒消费者,也应提升自身消费素养,养成仔细阅读活动细则的习惯,尤其在参与促销时,应主动确认商品是否适用活动规则。同时,注意保留广告截图、订单详情等证据,以便纠纷发生时有效维权。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