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共同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作机制》。
8月17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区委依法治区委行政检查协调小组会议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徐汇区总工会关于共同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工作机制签约会。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幽妮,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燕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会上,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室分别介绍了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查职能、公益诉讼职能以及刑事检察职能,通过建立《关于共同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作机制》,区检察院和区总工会在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领域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会商机制,互通重要工作部署、出台政策、案件办理等相关情况,就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及其他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和日常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进行研判分析,共同维护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黄幽妮代表区总工会就检察院与工会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提出了三点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院与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配合协作,推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密切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的积极作用。
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是一项创新性、系统性的工作,接下来,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检察院将会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将其打造成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为助力保障“建设新徐汇、奋进新征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