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上海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高温日数偏多。下周起,本市最高气温预计重上35℃高温线。昨天,上海市总工会发布《高温天气上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公开提示函》,请各用人单位与工会携手,支持工会依法行使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共同做好广大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的劳动保护工作,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劳动者心坎上。
《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特点和具体条件,分级分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高温津贴政策,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平台企业(含用工合作企业、加盟网点等)要加强对高温天气下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必要时缩短户外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对于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不足40℃的,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实施特殊人员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在高温津贴方面,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提示函》还指出,充分发挥协商协调机制作用,就劳动条件、防护措施等事项与劳动者代表开展民主协商,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条款内容,或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向户外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及必需药品。引导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在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工会驿站、司机之家)休息。
同时,加强对户外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户外劳动者健康档案,及时跟踪健康状况。发现劳动者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及时调整岗位。适时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户外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