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女职工拿到了“救命钱”!宝山工会“一站式”法援打通“善解”通道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海雯 发布时间:2025-07-11 17:05

摘要: 这起案例背后,是宝山工会与企业方之间一轮又一轮“见缝插针”的协商,是法律援助对政策尺度的清楚掌握与对职工处境的务实解决。

“经济补偿金到账了,病假工资也补了,商业医保报销的钱也拿到了。”今年6月,宝山女职工刘帆(化名)终于了结了一桩心事:她与工作了20多年的老单位正式解除了劳动关系,拿到了足以支撑后续癌症治疗的一笔“救命钱”。


对于这位身患重疾的老员工来说,这场维权之路没有撕扯、没有仲裁庭上的针锋相对,有的是一次次沟通协调之后的体面落幕。而这背后,是宝山工会与企业方之间一轮又一轮“见缝插针”的协商,是法律援助对政策尺度的清楚掌握与对职工处境的务实解决。

病假工资不合规

劳资协解陷入“僵持期”


刘帆2004年入职原单位,2014年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名副其实的企业老员工。然而,2023年12月底,她被确诊患癌,从此进入持续病假状态。原以为可以安心治病、等待退休,但现实却接连给了她沉重打击。


根据相关政策,工龄超过8年的职工,病假前6个月应享受100%的原工资。但刘帆从病假伊始便被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收入,待遇与规定不符。进入第7个月后,工资进一步降为“疾病救济费”,家庭经济陷入困顿。


与此同时,企业正在进行机构重组和人员分流。早在她生病之初,单位曾与她沟通过一次解除合同的意向,初步提出按“N+4”支付经济补偿,并协助其办理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手续。但彼时的刘帆对政策并不熟悉,又对企业态度心存顾虑,未能达成一致,协商遂告中断。


2025年以来,刘帆的治疗仍需持续,但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企业方因前期沟通未果,也不再主动回应协商请求,劳资关系陷入了实质性“冻结”。


工会法援介入

助力圆满解决


刘帆早年曾因意外致残,如今又身患重病,命运的重压一度让她几近绝望。带着试试看的心情,今年3月,她走进宝山区职工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接待她的法律援助律师周婷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她梳理了适用政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刘帆作为患病职工,在单位工作年满15年以上且距离退休不足五年,又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


“从事实法理上讲,单位单方不能解约;但从情理上说,劳动者也确实需要这笔补偿来维持治疗。”律师告诉记者,“这不是一个单纯辨明法理的案子,归根结底,要能帮助劳动者争取最大化利益,从而解决她现实的经济问题。”


此前劳资沟通已停滞大半年,企业一度态度冷淡。宝山区总工会“一站式”法律援助机制快速响应,律师数次主动上门与企业对话,并协助拟定合理的方案,争取达成双赢。


最终,在今年5月的一次正式仲裁调解会上,企业与刘帆达成协议——以刘帆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N+4”共计25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含病假前6个月工资差额);正常发放4、5月工资;社保缴纳至5月,使刘帆退休后能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协助其走通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缓解治疗负担。


这份调解方案,让这起曾陷入胶着的个案,最终走向一个圆满的结尾。


“要是没有工会帮忙,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调解会结束后,刘帆难掩激动。几天后,她还专门写信至“市长信箱”,感谢政府和工会在她最困难时刻给予的帮助。“是你们让我残缺的心里有了一束光。”她在信中写道。


“很多患病职工确实面临类似困境,但这个案子之所以推进顺利,关键在于我们不仅落实政策,更考虑她的现实难处。”宝山区“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法援工作要既清楚法律边界,同时体认劳动者对这笔‘救命钱’的急迫,更要善于在企业重组的复杂背景下“见缝插针”地做好沟通。该案子为我们今后处理类似劳动争议提供了有效借鉴,制度的温度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在规则框架内,对“人”的处境最务实的体恤。”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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