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通知书都没有,就让我们立刻签字解约。”——稍早前,宝山区一所民办幼儿园突然宣布闭园。园方仅承诺支付当月工资及应缴社保,其余“概不支付”。这一做法让14名女教职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瞬间失去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矛盾迅速集中爆发,当事人随即集体向宝山区总工会求助,要求园方按约支付被拖欠工资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这起劳动争议案近日由宝山区“一站式”职工法律服务中心整理发布,被列为典型案例。作为近年来工会推动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代表性实例,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工会介入机制,以及对职工后续生活的综合帮扶,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路径。
据悉,这14名女教职工中,多人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个别职工还需独自抚养子女。园方突然闭园,意味着她们的工资收入中断,生活秩序被打乱。“我们根本没有收到过提前通知。”一位教职工回忆道。
接到女教职工们的求助后,宝山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签约律师、上海市银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艳萍介入,为职工们进行法律释明与诉求梳理。俞艳萍分析,若闭园系园方经营困难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解除是否依法合规,以及补偿义务是否履行到位。”
在梳理证据材料后,俞律师认为,在本案情形下,职工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同时,因部分人员在解除过程中未获提前通知、也未达成协商一致,依法还可主张代通知金。在统一口径后,女教职工们将仲裁请求明确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针对符合情形人员的)代通知金,并同步要求结清工资与应缴社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支持了女教职工们的合理诉求。
除了法律救济外,宝山区总工会还为女教职工们提供多维度支持,针对突发性闭园导致的“收入断崖”与“情绪震荡”,“一方面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另一方面引入心理咨询资源,帮助职工缓解与应对失业带来的焦虑情绪。”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套“法援+就业+心理咨询”机制,已成为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常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