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说不行就不行,但录用条件从来没告诉过员工,这就是违法解除。”今天下午,金山区职工服务中心举行主题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专题研讨会,来自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的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职工代表共20余人参与会议,为劳动争议“把脉”。会上同步发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划出“红线”,并提供规范用工路径指引。
“红线”清晰:三大“病灶”被逐一剖解
记者注意到,白皮书披露了一组关键数据:2025年度,在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中,违法解除占比高达46.6%,与合法解除数量大致相当。这说明,将近一半的“被辞退”案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对此,发布会上,朱泾法庭谢荣华副庭长对白皮书作详细解读时指出,白皮书直击企业用工管理的三大“病灶”:试用期“任性”解除、解除程序违法、权利滥用与适用错误。并且,白皮书为用人单位划出清晰“红线”——“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不得借“调岗”之名行“逼离”之实,诸如将管理人员从办公室调到保洁岗位等做法,均被明确认定为违法。同时,白皮书明确,解除理由不得事后“补强”,法院只审查解除通知书上首次载明的理由,“先开人再找茬”的做法将不予采信。
活动上,长期在一线服务的工会法律援助律师骆娅还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去年她代理了一起20余人的群体性欠薪纠纷,单位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得益于区人社局和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同衔接,法援中心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到场,仲裁部门快速立案开庭,法院及时安排审理并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多部门协同发力,让案件得到一体化处置,纠纷解决周期大幅缩短。”她同时提到,实践中“隐性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明显增多——单位在没有正式通知的情况下既不安排员工工作也不发工资,职工想维权却难以定性。“希望未来在裁判规则上能够进一步明确,让职工维权有据可依。”
“路径”明确:三方合力从源头减少纠纷
在披露当前用人单位不规范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同时,白皮书也给出了规范用工的清晰“路径”。
对企业而言,要堵管理漏洞、强程序合规:完善试用期管理,严守法定时长;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强化证据固定意识,尤其在作出解除决定前,须审慎核实事实与依据,避免事后“补强”理由。对劳动者而言,要留关键证据、走理性维权:日常工作中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解除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发生争议后可通过工会、法律援助等途径理性维权——白皮书数据显示,区总工会2025年共实施职工法律援助案件4140件,为受援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608万余元。在机制建设上,要深化“一站式”化解,推动协同共治:将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做到“应调尽调、调判结合”;针对行业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开展风险研判,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布会上,朱泾法庭党支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区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党支部共同签下了《关于党建引领,进一步推进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法院、仲裁和职工服务三方力量今后将更加紧密地协同起来。
现场氛围热烈,记者了解到,不少与会代表已经开始计划回去后如何组织学习、如何把案例讲给更多人听。金山区法院、人社、工会三部门表示,接下来,将在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进一步探索,一步步把维权服务保障工作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