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分娩的新手妈妈小羽,看着怀中健康的婴儿,百感交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就在几个月前,当她还沉浸在即将成为母亲的喜悦中时,一张诊断书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在她孕21周时,被确诊为妊娠期乳腺癌。这不仅是小羽一个人的战斗,更是一场关于“保大还是保小”的医学挑战。
孕期被误读的“乳癌”信号
30岁的小羽怀孕后,像所有准妈妈一样,经历了乳房胀痛、变大的过程。然而,在孕14周左右,她无意中摸到左侧乳房里有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肿物。由于不痛不痒,她以为只是普通的孕期乳腺增生。仅仅过了7周,这颗“花生米”竟然迅速长大,还硬如石子。
小羽来到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乳腺科就诊,医生查体后立刻给她安排了乳腺超声检查,结果提示肿块有恶性可能。随即对小羽的病情展开了包括乳腺科、超声科、影像科、病理科等在内的多学科讨论,最终决定于局麻下行左乳肿块穿刺活检术。穿刺病理确诊乳腺浸润性癌。
妊娠期乳腺癌是指妊娠期间确诊的乳腺癌。孕期雌孕激素长期处于较高水平,乳腺腺体血流增加、密度增高,导致早期发现的难度极大。小羽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生育年龄推迟,妊娠期乳腺癌的发病率正在悄然上升,约占16~49岁乳腺癌患者的0.4%。
面对孕21周的胎儿和突如其来的恶性肿瘤,治还是不治?保大还是保小?既往,一旦确诊为妊娠期乳腺癌,很多人不得不选择终止妊娠,但现代循证医学早已打破这一残酷的单选题。根据《妊娠期与哺乳期乳腺癌临床实践指南(2025版)》,妊娠期乳腺癌的治疗目标是:在尽可能保障胎儿安全的前提下,给予母亲规范的抗肿瘤治疗。指南指出,整个孕期都是可以手术的;针对不得不接受化疗的患者,原则上选择妊娠中晚期进行。经过医院包括乳腺科、产科、麻醉科、药剂科、新生儿科、病理科、护理部等在内的多学科会诊,小羽决定不放弃胎儿,积极接受治疗。
量身施行“保生育”治疗
妊娠期乳腺癌的治疗需根据患者的孕周、肿瘤生物学特点、临床分期,并结合患者及家属意愿进行个体化调整,抗肿瘤的同时密切监测胎儿情况。
第一,局部治疗。手术是妊娠期乳腺癌局部控制的首选手段,任何孕周均可进行。考虑到放疗对胎儿辐射的影响,妊娠期禁用放疗。小羽处于妊娠中期,结合小羽的病情及产后可以及时安排放疗,医生为她推荐了乳腺癌保乳手术。
第二,全身治疗:化疗——孕中晚期的“可行窗口”。化疗究竟会伤害胎儿吗?答案是:分阶段看。孕早期(孕<14周):绝对禁忌。此时胎儿器官发育处于关键期,化疗药物的致畸风险高达20%。孕中晚期(14周后):相对安全。胎盘屏障已基本形成,某些化疗药物在标准剂量下,不会显著增加胎儿畸形或流产风险。但循证医学证据不足,需在经验丰富的多学科团队的严密监测下进行。
小羽接受乳腺癌保乳手术后1个月左右(孕25周),开始接受蒽环联合烷化剂类的化疗。医生在患者整个孕期化疗期间密切监测胎儿胎心、生长参数等以及母亲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等,确保母胎安全。需要注意,靶向治疗药物(如曲妥珠单抗等)和内分泌治疗药物(如他莫昔芬等)在妊娠期绝对禁用,前者可导致羊水过少、胎儿肾功能衰竭,后者有明确的致畸性和流产风险,可在产后进行。
第三,分娩时机与产后治疗。小羽在孕35周完成了4次的化疗,医生选择在孕周超过38周择期剖宫产。避免了分娩时可能出现的血液学并发症,并大大降低了早产给新生儿带来的不良影响。宝宝出生后,健康状况评分良好,没有任何先天性异常。紧接着,医生为小羽完善了全身评估,未见远处转移,产后2周完善了后续的紫杉烷类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内分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