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刘成敏:十多年以来,上海夏季高温津贴一直针对的是露天工作者和室温不能降到规定温度的职工,但是,对一些难以鉴定的“半露天”作业者,比如财务人员,其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室内有空调的地方工作,有时也要去银行办事,办事途中算不算“露天”工作?还有保安,不少时间在岗亭里守着,但每天巡逻、门外站岗等,会离开有空调的岗亭,这算不算“露天”工作者?
因此,我希望有关方面对上述这些“半露天”工作者有个说法,最好能够让他们也能享受夏季高温津贴。
曾云鹏:多年来,“半露天”作业者是不是应该有夏季高温津贴,一直颇具争议,难有定论。就上海相关规定来看,只是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但这个度,实实在在地说,也是很难把握的,常常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但依我的观点,还是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具体场景,拿财务人员来说,去银行办事,就算隔三岔五,毕竟不会天天去。因为事涉款项,一般而言,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派车,而下车步行的一段路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虽然是“半露天”工作,用人单位不给夏季高温津贴,是可以理解的。保安即便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但无论是室外站岗还是巡逻,都是每个工作日固定的任务,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对于这样的“半露天”工作者,给予夏季高温津贴合乎情理。
此外,当前裁审主流观点也是如此。
当然,通过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对这些“半露天”工作者明确具体的合法合理合情的方案,应是目前最好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