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旧住房加装电梯是一项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然而在分摊费用的过程中,楼上楼下的居民,难免各执一词。
日前,上海市房管局在总结各区,加装电梯成功案例基础上,制定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不同楼层业主出资指导区间》,以促进居民意愿统一和达成共识,积极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文件提出,相关业主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通过协商确定具体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出资指导区间供协商参考,具体以业主协商后协议约定为准。
这份《指导区间》根据加装电梯入户方式、楼型进行分类指导,比如:平层入户的7层楼型,1楼无需出资,2楼出资指导区间为4-6%,7楼出资指导区间为28-30%。错层入户的7层楼型,1楼同样无需出资,2楼出资指导区间为2-4%,7楼出资指导区间为30-32%。
除了分摊费用的问题,当高楼层的居民要加装电梯,低楼层的居民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今年起,上海调整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需满足双2/3和双3/4。
依照《民法典》,从今年起,上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发生变化,和过去相比,表决比例更细化:加装电梯幢的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原先简单的三分之二,更加细化为面积和人数的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也就是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同时,还需要满足双“四分之三”,也就是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通知》还明确,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上海于2011年出台《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试点工作。十年来,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第三方组织的作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
长宁区率先组建了全市首个区级加梯服务中心,虹口、杨浦等区相继成立加梯工作领导小组,宝山、静安、嘉定、崇明等区将加装电梯列为区政府重点推进项目。全市积极助推电梯加装迈入快车道,从最初装一部电梯需要耗时两三年,到现在三五个月就可顺利开工,让越来越多老年居民方便下楼、愿意下楼。
据市房管局统计,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已有1589幢房屋通过居民意见征询(其中2020年637幢),已完工运行417台(其中2020年196台),正在施工337台。从加装电梯数据看,2019年全年完成立项624台,超过往年总和,加装电梯速度明显加快。去年在疫情的严重影响下,前10个月依然完成了637幢房屋的居民意愿征询。
下一步,上海将推进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前期评估全覆盖。自家小区是否具备加梯条件,居民们有望按图索骥、一目了然。此外,各区也将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提前将管线移位,为未来电梯加装预留空间。